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我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根据《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余政发〔20228号)、《余杭区华体网进一步推进人才最优发展生态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余人才办〔20213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本《细则》。

二、政策依据

(一)《加快全域创新策源地建设 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修订)》(余政发〔20228号);

(二)《余杭区华体网进一步推进人才最优发展生态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余人才办〔20213号)。

三、主要内容

(一)博士后培育

资助对象和条件时间节点为202211(含)以后

资助类别和标准包括建站资助、日常经费资助、一次性科研资助、生活补贴、出站留余杭(来余杭)补助。明确了相应的补贴标准、核拨方式

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站单位招收博士后人员后,应在3个月内登录浙江博士后网站(http://zjbsh.zjhwrc.com),完成博士后招收信息备案。明确建站资助、日常经费资助、一次性科研资助、生活补贴、出站留余杭(来余杭)补助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受理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二)高层次人才国内学术休假

每年组织若干批高层次人才国内学术休假活动,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

资格条件经市级、区级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D类及以上条件的人才

申请流程申请人根据当年发布的通知报名,填写必要个人信息,按照给出的时间和线路自行选择

受理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三)高层次人才体检

每年组织重点和优秀高层次人才分别参加市内、区内医疗机构体检

申请流程申请人根据当年发布的通知报名,填写必要个人信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体检医疗机构及体检时间

受理部门区人力社保局

(四)人才子女就学服务

积极创造条件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帮助

资格条件工作地在余杭的市级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F类及以上、区级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E类及以上、及相当层次的人才子女。

申请流程申请人根据当年发布的通知报名

受理部门区教育局

(五)就医体检服务。

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分层次、多渠道“一对一”就医保障服务

资格条件市级、区级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D类及以上、及相当层次的人才

受理部门区卫健局

(六)引才荐才奖励。

成功创建区级“千里马驿站”引才基地的奖励、获聘“余杭伯乐”(引才大使)荐才官引才奖励;引才荐才成效较好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推荐浙江省外B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浙江省内B类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来余杭区创业引才奖励;推荐重点高层次人才全职入驻我区或在我区创办企业,担任法人代表或在企业占股15%以上的引才奖励;支持技术转移中心、研究院(所)、校友会、人力资源联盟等校地合作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对与我区开展合作交流并提供资源导入、人才项目招引、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引才奖励

申请流程及材料引才荐才奖励申请应当在引进人才(团队)入驻我区并达到申请条件后一年内提出,常年受理。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奖励在获得相关荣誉后申请。

受理部门平台(镇街)、区科技局、经信局、区人力社保局

四、其他说明

1.本办法适用对象为自202211日起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工作站,具体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委人才办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2.本政策执行期间,如遇市级相应政策调整的,以市级最新政策为准,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3.余人才办〔20194号、余人才办〔20195号等人才政策实施细则中规定分期拨付的资金,按原实施细则执行,直至拨付完毕。

4.人才或团队同时符合多项奖励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5.本文件自2022818日起实施。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吴继日

联系电话:0571-8939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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