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余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围绕全区医疗保障重点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坚持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行政紧密结合,不断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公开程序,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单位不独立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公开内容统一在余杭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2022年我局通过杭州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开信息35条,内容主要涉及部门文件、公告公示(其他类)、工作动态信息等;通过报纸、看余杭APP、“余杭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信息12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依照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区政府办公室华体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结合年度工作重点,落实医保领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紧扣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坚持职能效能公开、大事实事公开、热点难点公开,及时梳理并报送我单位政务信息,确保高质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杭建飞负总责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办公室为具体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科室,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信息公开发布实行内部严格审核制度。主动接受上级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本报告所有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9楼909室,邮编:310023,电话:0571-8872915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思想上更重视,在体制机制上更健全,但对照上级要求,对照初心使命仍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目前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主要以文字形式为主;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除按照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外,还应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行及时更新发布相关信息。

2023年我局将根据以上薄弱点,完善日常公开机制,主动公开重大信息,丰富公开途径,拓宽公开受众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提升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