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第二十九条规定,余杭区人力社保局对2023年6月1日前本部门制定的3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清理结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拟废止、失效15件(具体目录见附件)。征求意见期间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征求意见期内通过以下渠道发送:

1、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地址为248188110@qq.com;

2、邮寄方式: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1805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科,邮编311121;

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 孙劭航,联系电话:89391122。


附件:1.现行有效的区人力社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2.废止、失效的区人力社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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