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彭张应劳务服务队等75家市场主体(详见附件1):

本局于2024年10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杭余市监罚告〔2024〕867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杭余市监罚告〔2024〕867号),内容是:因你(单位)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杭余市监罚告〔2024〕867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对此,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五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1.拟吊销企业名单

          2.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联系人:曾祥付、甘 泉  联系电话:0571-88609381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禹航路492号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10月 10日

附件1:拟吊销企业名单.xls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杭州余杭彭张应劳务服务队等75家企业).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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