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余杭区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余教〔2022〕1号)文件,在对民办学校规范办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的基础上,以生均经费补助的方式予以补助。现对2023年度民办学校和2024年秋季停止办学民办学校的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附后。

公示时间3天: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0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杭州市余杭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科反映。联系电话:89391997。

附件1.民办学校生均经费补助表.wps




余杭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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