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变更行为,完善变更决策程序,加强项目投资控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华体网印发《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23]65号)、《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余政办[2018]107号)、《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余公资[202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政府投资项目实际情况,我镇拟定了《鸬鸟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期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2月6日止。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人民政府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鸬鸟大道1号
受理电话:0571-88576379
联系人:唐州丽
附件:1.鸬鸟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doc
2.《鸬鸟镇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wps
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人民政府
2024 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