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体网印发《余杭区推动工信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余经信〔2022〕27号)、《华体网开展2023年余杭区支持小微企业园持续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余经信〔2023〕82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拟下达2023年余杭区支持小微企业园持续发展项目资金37.7663万元(详见附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12月11日—12月1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区经信局:0571-89515950   

区财政局:0571-89516176

附件.2023余杭区支持小微企业园持续发展项目资金兑现分配表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数字经济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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