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华体网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20〕11号)《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细则》(杭人社发〔2021〕32号)《华体网公布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绩效评估(2021-2022年)结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4〕29号)、《华体网提前下达2024年度杭州市人才发展专项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杭财行〔2023〕2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在2021-2022年度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绩效评估中,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杭州师范大学)绩效评估结果为“合格”,对应资助资金10万元(市级资金5万元,区级资金5万元)。

该笔资助资金由杭州市和余杭区两级财政按1:1比例共同承担,主要用于园区建设、孵化培育和日常管理等方面支出。请受资助单位在资金拨付到位后,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工作。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余人社发〔2024〕6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