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下列医疗机构向本机关申请提交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注销批准文号 | 机构名称 | 申请人 | 登记号 | 地址 | 注销日期 |
杭余医销(2024)015号 | 杭州迪娜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余杭文一西路惠诚口腔诊所 | 曹学恒 | MA7B1NWW333011017D2202 |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1202-2号 | 2024年7月18日 |
杭余医销(2024)016号 | 杭州鹤济堂中医连锁有限公司余杭良渚中医诊所 | 施爱阳 | MA27XRJK533011017D2222 |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运街332号6幢二楼201 | 2024年7月19日 |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