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良渚遗址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与民生保障,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华体网印发<余杭区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农户住房解困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余政办〔2024〕23号)、《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华体网印发<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引导外迁补偿办法>的通知》(余政办〔2024〕24号)等文件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操作细则。本细则旨在对保护区农户住房解困工作的审批、补助发放等具体环节进行全面、系统、清晰的规范,为各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明确指引,确保整个住房解困工作程序合法、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二、适用对象

本细则面向位于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重点保护区及一般保护区范围内,具备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且自愿参与住房解困的农户。农户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外迁集中建房或购买农民多高层公寓。


三、关键词解释

外迁集中建房解困:由属地镇街负责,按照“两户一联”的模式和宅基地面积125平方米/户的标准推进实施。

农民多高层公寓解困:在外迁安置农户提前书面承诺自愿永久放弃宅基地建房资格权益并由所在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基础上,按照标准购买农民多高层公寓。

基础配套设施包干费:通过外迁集中建房解困的,区财政补助属地镇(街)用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包干费用。

农户外迁补偿费:对原有宅基地农户符合外迁条件和要求的,给予每户一次性35万元的补偿资金。


四、政策问答

1.外迁集中建房解困的审批流程是怎样的?

答:首先,属地镇(街)根据“困难优先”原则提前制定排序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备案,每推出一个地块即按方案对符合解困条件的申请农户进行排序;其次,外迁集中建房按照“两户一联”的模式和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25平方米的标准实施;最后,审批流程包含资格认定(农户提出申请——村级初审——镇街审核——良渚遗址管委会审核——资格公示)、外迁农户确定以及建房审批。


2.农民多高层公寓解困的流程是怎样的?

答:购买资格认定参照外迁集中建房资格认定规定执行。在房源确定阶段,属地镇(街)收集意愿后统一向产权单位申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房源价格。产权单位在收到评估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同意出售农民多高层公寓房源。农户与产权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由属地镇(街)向良渚遗址管委会备案。


3.补助资金是如何发放的?

答:基础配套设施包干费:由属地镇(街)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良渚遗址管委会拨付给镇(街)。

农户外迁补偿费:属地镇(街)向良渚遗址管委会提交外迁农户名单审核时同步提交引导外迁补偿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在完成房屋原址考古后将申请材料报送良渚遗址管委会复核,待相关手续完成后,良渚遗址管委会将资金拨付给属地镇(街),一次性兑现给农户。


五、注意事项

余杭区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农户住房解困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一户一宅、群众自愿、困难优先、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六、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倪佳亮

联系方式:0571-8951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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