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同时为更好地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求,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区林业水利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现就清理结果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通过信函、来电等方式及时反馈。
通信地址: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羊城路566号
联系人:庞凯飞?0571-89395457
邮政编码:311115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