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故本栏目涉及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或产地、批号、受检单位(或个人)、供样单位类型、抽检单位、检验结果)区县不单独公开,详见【抽检信息】http://mpa.zj.gov.cn/col/col1229422066/index.html(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
信息索引号 | 311377358/2025-160398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5-05-15 17:0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11377358/2025-160398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
2025-05-15
余杭区市场监管局华体网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发布的说明
2025-05-15 17:0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定期发布药品质量公告。故本栏目涉及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检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或产地、批号、受检单位(或个人)、供样单位类型、抽检单位、检验结果)区县不单独公开,详见【抽检信息】http://mpa.zj.gov.cn/col/col1229422066/index.html(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