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华体网推进余杭区小区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届次: 十六届五次
领衔人: 李明
承办单位: 区住建局
处理情况: 李明代表: 您提出的华体网推进余杭区小区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我区基层治理政策、促进三方协同共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华体网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1 实行分区治理。针对高层住宅和排屋别墅等不同住宅类型的混合小区,实施分区治理。根据《余杭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作实施意见》,采取专业化物业管理、社区化准物业管理等模式,分类分批推动物业管理全覆盖。对于高层住宅,基本服务可能更侧重于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等;而对于排屋别墅区,则可能更注重个性化的特约服务和资产管理。按照《杭州市余杭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物业服务收费依据物业类型和服务阶段的不同,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这预示着高层住宅或将采纳政府指导价机制,排屋别墅等高档次住宅则可能遵循市场调节价原则,旨在精准体现各类住宅的服务成本差异及业主的多元化需求。在安全和维护管理方面,以别墅高层混合物业管理方案为例,加强安全管理,设立24小时巡逻制度,监控设备安装基本无死角,尤其在别墅区可能更注重私密性和安全性。环境和绿化管理方面,对于高层住宅,绿化管理可能更注重公共绿地的维护;而排屋别墅区可能更注重私家花园的绿化指导和服务。余杭区可探索大物业统筹“一张网”,创新“四色”管理模式,通过不同颜色代表不同的服务和管理标准,实现分区治理。例如,红色可能代表高标准服务区,黄色代表一般标准服务区,以此对不同住宅类型提供差异化服务。 余杭区严格遵循相关政策文件,并结合区域实际,系统推进物业管理区域划分与调整工作。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建物业共用主要配套设施设备的,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同时,针对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因河道、城市道路等物理分割或者习惯形成的两个以上相对独立区域,能明确分清共用配套设施设备管理维护责任,并经业主大会同意,划分为两个以上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提出物业管理区域调整方案。我区积极落实相关政策,并结合具体实际,对于设施设备可以明确区分、互不共用的排屋别墅、高层住宅等类型,精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以提升管理质效。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普通住宅小区(不包括别墅、排屋)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非住宅物业和别墅、排屋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余杭区严格依据政策法规,推动小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公开公示,贯彻“优质优价、质价相符”原则,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效能与业主满意度。 余杭区着力打造适应新中心发展能级的物业服务体系,以仓前街道为试点,织密建强“物业一张网”,统筹整合住宅小区、商务公寓、企业园区和片区化大物业等治理形态,明确党建引领、服务标准、联动共治、考核激励等赋能机制,持续强化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 进一步高效落实业主自主选聘物业公司。保障业主对于物业公司的选聘具有充分自主性,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经由业主大会严谨遴选,专业物业服务企业将入驻小区,实施精细化管理,双方将签订详尽的物业服务合约,确保服务品质与效率的双提升。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法享有“就制定或者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人以及其他物业管理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为高效落实业主自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我区根据《华体网印发《余杭区物业服务企业多维度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已完成2024年度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多维度评价及星级评定工作。综合业委会、业主、镇街(村社)、部门、行业协会等主体评价,建立并公示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红榜”“黑榜”两张榜单。通过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为住宅小区业委会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重要依据。 此外,余杭区制定印发了《余杭区续选聘物业服务人指导规则》,以规范物业续选聘流程和第三方咨询机构服务行为,依托余杭区物业行业协会平台,完成小区物业选续聘工作,确保过程公开透明。 3 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致力于物业服务品质与效率的双重提升,我们将推行区域化大物业管理模式,以期进一步增强业主的满意度与幸福感。闲林街道大胆尝试“打包管理”模式,将9个老旧小区捆绑管理,交由一家物业公司统管,力求降低成本、提升品质,并建立持久有效的管理机制。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华体网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杭物管〔2021〕3号)等文件,老旧小区应作为共同富裕基本单元建设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尊重业主意愿,以推行片区化大物业服务模式为抓手,通过整合相关资源、扩大运营规模,促进物业服务企业良性发展。 我局积极推动12个镇街探索片区化“市政养护+物业服务+商业运维”的城市大物业综合运营模式,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因地制宜组建“红色物管驿站”,建立“志愿者+专业人员”的物业服务队伍模式,引导居民成立自管小组,形成“党组织领导、居民自我服务、各方力量协同、政府应急保障”的自治模式。在闲林街道、仓前街道、瓶窑镇等老旧小区集中区域,通过引入品牌物业、组合打包服务和建立物管驿站等方式,实现了从“无物业清零”到“享好服务落地”的转变。 4 政府提供政策扶持与资金支持。明确给予政策扶持,针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资金补贴政策,切实减轻居民的经济负担。老旧住宅小区物改工程所需硬件配置费用由区、镇街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分别承担。 根据《余杭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工作实施意见》文件,老旧住宅小区物改工程所需硬件配置费用由区、镇街两级财政按1∶1的比例分别承担。我区积极完善老旧住宅小区硬件配置,有效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整治。 5 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余杭街道建成投用全省首个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物业管理综合服务,包括咨询培训、代记账、矛盾纠纷调解等,实现物业管理由“单打独斗”走向“协同共治”。 目前,余杭街道已推动设立镇街级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物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聘请第三方机构、律师事务所、调解机构等社会组织,承接小区治理方面日常事务,开展专业指导、矛盾调解、应急保障、监督考评和小区经营性收支统一记账等事务性工作。在商品房较多的镇街,进一步扩大物管中心的推广设置,以物管中心为平台,积极吸纳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小区治理。 6 积极推进党建引领下的三方协同治理,不断深化“三方协同”机制,全面铺开“红色物业”建设,巧妙地将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三者紧密串联,形成“三驾马车”之势,切实提升小区微治理效能。 根据浙江省《华体网加强党建引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共治的指导意见(试行)》(浙组通〔2023〕29号)文件精神,余杭区制定印发《提质城市新中心、建设幸福红立方全面加强党建引领三方协同共治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推动党组织有效覆盖。优化调整住宅小区党组织架构,打造275个“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示范单元,组建含财务、法律、工程等领域人才的小区治理智库,推动业委会(物管委)党员占比提升。 余杭区积极推行“红色物业”创建,通过单独组建、区域联建等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物业企业,则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实现党组织全覆盖。 7 数字化智慧赋能。构建完善并统筹各级城市建设治理服务等数字化应用,持续强化城市治理能力的数字赋能类城市更新,提升物业管理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目前,“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基层治理系统,实现业主、业委会、物业企业、街道(社区)、职能部门等多主体联动,共治共享,提升办事效率。此外,《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鼓励业主运用数字赋能物业管理,倡导业主采用电子方式参与小区事务。基于市住保房管局建立的“人-房-幢-小区”的精准关联数据库,业主完成实人认证后即可一步领取电子业主卡。杭州居民凭借电子业主卡即可行使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维修基金及经营性收支查询等业主法定权利(限业主主卡),了解小区及社区各类信息通知,并快捷连接报事报修、服务评价、小区通行等专业化物业服务。余杭区将持续深化数字赋能城市治理,提升物业管理的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8 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化。在全省首创街道级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小区经营性公共收益平台直管、街社两级联管、业主代表监管“三维管理”模式,开展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专项治理行动。 聚焦居民急难愁盼问题,余杭区创新街道级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小区经营性公共收益平台直管、街社两级联管、业主代表监管“三维管理”模式。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印发《余杭区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及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集中整治(暨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序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推动健全小区公共收益财务管理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镇街推行统一代理记账,对公共收益的归集、使用情况进行规范管理,确保资金流向清晰。联合属地镇街对228个住宅小区开展实地检查,形成问题清单,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要求,将整改工作贯穿始终,通过跟踪回访实现闭环管理。 9 物业费收费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规,余杭区制定了《余杭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旨在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确保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余杭区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余杭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通过推动业服务内容、物业服务标准公开透明,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更好地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推动业主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10 实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和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物业纠纷及时有效得到处理。 余杭区积极建设创新体系提升纠纷化解成效。围绕《余杭区“余安”共治体系建设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出台《“余安”共治体系住宅小区单元(商品房、安置房小区)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推动首批7个试点小区建立“余安”共治体系。印发《余杭区住建领域纠纷源头治理联动联调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余杭分中心、瓶窑分中心以及良渚分中心巡回调解室,推动纠纷调解战线前移,提升属地化纠纷化解成效。联合区人民法院共同制定印发《华体网深入推进住建领域纠纷源头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协同推进“共享法庭”与“巡回调解室”等机制,整合法院、部门双方优势资源,构建一站式住建领域纠纷疏导化解平台。创新构建“三级联动、四维协同”物业纠纷化解机制。 根据该建议对物业管理工作“举一反三”有关举措及事例。 1.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效提升物业服务的整体水平,我局开展了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集中整治和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支出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心等对外公开场所,长期公开物业服务合同和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相应的收费价格;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以固定方式设置物业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栏,公开服务人员基本信息、物业服务热线和投诉电话。 2.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我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幸福红立方”学院等培训活动为载体,持续推动三方协同共治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机制。围绕物业维修金和保修金使用、公共收益管理规范、小区绿化管理、建筑外立面安全、防汛安全、消防安全等内容,累计培训400余人次,有效提升业主和业委会物业管理知识及决策能力,切实促进小区治理痛点堵点难题破解、物业管理质效提升。 3. 以规范物业续选聘流程和第三方咨询机构服务行为为出发点,印发《余杭区续选聘物业服务人指导规则》,依托余杭区物业行业协会平台,完成25个小区物业选续聘工作,确保过程公开透明。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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