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筹建和管理实施细则》(余政办〔2022〕65号)、《余杭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余建〔2022〕65号)等规定,现开展余杭区2026年第二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登记家庭范围为余杭区公租房保障资格在有效期内的家庭(含租赁补贴保障家庭和实物配租新申请家庭)。包括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第一档)、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二档)、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第三档)、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第四档)。
其中,有住房的家庭只可享受租赁补贴,不予进行实物配租登记。
二、配租房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项目为汀云上府、未珂宸铭府、沐宸院小区,均为商品房逐宗配建房源,房源总套数为293套,项目基本信息见下表:
项目名称 | 项目坐落 | 套数 | 户型情况 | |||
汀云上府 | 闲林街道 | 47 | 户型 | A户型一室 | B户型两室 | C户型两室 |
建筑面积 | 51 | 65 | 66 | |||
套数 | 12 | 24 | 11 | |||
未珂宸铭府 | 闲林街道 | 96 | 户型 | A户型一室 | B户型两室 | \ |
建筑面积 | 59 | 65? | ||||
套数 | 20 | 76 | ||||
沐宸院 | 余杭街道 | 150 | 户型 | A户型一室 | B户型一室 | C户型两室 |
建筑面积 | 59 | 70 | 68 | |||
套数 | 30 | 90 | 30 | |||
预计可入住时间:2026年7月 | ||||||
(二)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按照《华体网余杭区公租房租金标准的通知》(余发改价格〔2022〕20号)执行,本期项目租金见下表。
租金单位:元/平方米/月 | ||||||||
第一档承租对象租金 | 第二档承租对象租金 | 第三档承租对象租金 | 第四档承租对象租金 | |||||
保障面积部分 | 超面积部分 | 保障面积部分 | 超面积部分 | 保障面积部分 | 超面积部分 | 保障面积部分 | 超面积部分 | |
闲林街道 | 0.5 | 2.8 | 0.8 | 2.8 | 7.48 | 14.96? | 14.96 | 29.92 |
余杭街道 | 8.16? | 16.31 | 16.31 | 32.62 | ||||
备注:第一、二档,单人户和两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36平方米,三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45平方米,四人及以上户享受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第三、四档,单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36平方米,两人户享受面积标准为45平方米,三人及以上户享受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
三、登记时间和方式
登记时间:2026年5月16日-2026年6月4日
登记方式:
由主申请人通过手机下载并登入“杭州市民卡”APP,实名认证后进入【市民码】,下拉至底端进入【余杭区】-【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实物登记】-【公开房源登记】;或“看余杭”APP-【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实物登记】-【公开房源登记】。(注:报名登记期间,如家庭成员发生变动,需重新进行登记,以最后一次登记信息为准)
未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应先申请实物保障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再进行报名登记,实物保障资格申请如下:
(1)社会救助住房困难家庭(包括通过我区民政部门核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户籍地所在社区申请;
(2)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由主申请人登入“杭州市民卡”APP或“看余杭”APP,进入【筑巢安居】-【公租房一件事】-【实物申请】进行资格申请。
登记结束后,由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登记家庭进行实物配租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的家庭名单将在“余杭住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四、优先保障条件
纳入选房范围的家庭中,第一、二、三档保障家庭可予以优先保障。
五、选房家庭确定和配租规则
登记公示结束后,将通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本期公租房实物配租按批次分批保障,进行摇号选房,分批顺序见下表:
批次 | 保障对象 |
第1批 | 优先保障家庭 |
第2批 | 第四档3人户及以上户家庭 |
第3批 | 第四档1-2人户家庭 |
摇号公示、选房时间及地点另行在“余杭住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纳入登记范围的家庭及时关注查看。
六、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本期项目登记的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视为放弃本次项目实物配租,继续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影响日后实物配租登记。
2.?参与本项目登记并完成摇号的保障家庭,因房源位置、户型等原因放弃选房的,继续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影响日后其他项目实物配租登记;如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租赁补贴次月起停发,并计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且两年内不得享受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
3.?完成选房的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租赁合同生效前可继续领取租赁补贴,租赁合同生效次月起停发补贴,其保障资格由租赁补贴转为实物配租。
4.租赁合同签订三个月内,原则上不予办理退租手续。
5.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住房、收入、财产等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动态核查,经复核发现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应按规定退出公租房。
七、咨询方式
公租房政策、资格档次及相关业务咨询:0571-89392829、?0571-89391006;
房源及车位信息咨询:0571-88773893;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7:00。
杭州市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