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契合执法实际,提高执法效率,满足执法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订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本次修订后拟实施“简案快办”适用事项清单23项,主要涉及公安、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5个领域。其中建设领域“对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及生态环境领域“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两个事项为新增事项。

三、适用对象

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依法承接行政处罚权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通知。

四、实施时间

2026年3月16日

五、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潘耀明

联系方式:0571-88729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