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下列医疗机构向本机关申请提交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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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批准文号

机构名称

申请人

登记号

地址

注销理由

注销时间

杭余医销(2026)008

杭州田聚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余杭中医诊所

田静

330110PDY60958917D21222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未来公寓19幢16号201室

申请注销

202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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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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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