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下列医疗机构向本机关申请提交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经审核,依法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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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批准文号 | 机构名称 | 申请人 | 登记号 | 地址 | 注销理由 | 注销时间 |
杭余医销(2026)005号 | 杭州慧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余杭尚冠口腔诊所 | 孙竹茜 | MA2CC04R333011017D2202 |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万家名城15幢15-7室 | 主动申请注销 | 2026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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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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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