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办、中心、站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街道对之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街道班子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9日  

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办事处华体网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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