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理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行政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华体网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良渚街道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范围是2011年1月1日至2023年03月31日良渚街道制定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过程                                 

一是良渚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等内容的调研论证;二是在余杭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三是由良渚司法所合法性审核,经审核没有意见;四是经过本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并通过,且党政综合办公室、司法所列席会议。

四、清理结果

经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1件。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办事处

解读人:王思航

联系电话:8877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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