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上一轮政策《华体网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2021—2023)实施意见》已期满,急需制定出台新政策,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我区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打造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余杭样板”。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华体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办〔2018〕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华体网印发乡村振兴支持政策二十三条的通知》(杭政办〔2023〕5号)精神,结合余杭“三农”发展实际,制定政策。

三、适用对象

区域内各镇街、村社、农业经营主体、林业主体等。

四、主要特点

一是涵盖范围广。包括乡村振兴战略五大方面。

二是财政投入大。未来三年投入“三农”专项财政资金超20亿元。

三是产业导向明。全力聚焦产业发展,形成大抓产业的政策导向。

五、主要内容

新政策共35条,通过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等城乡融合“四大工程”,打造具有余杭辨识度的未来乡村、未来乡产、未来农民“三大未来”样板。

在推动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工程中,突出“多源并重”,支持村级创新经营,推进强村公司、共富联合体、抱团发展,壮大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在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工程中,坚持农民主体的基本立场,推进“以城带乡、城乡互融”,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引导优质资源向中心城镇拓展延伸,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让群众的获得感更强。

在推动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工程中,重点扶持发展以高效生态、数智融合、三产融合为特色的现代都市农业,培育打造乡村未来产业集群和乡村特色产业村,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运营品牌,形成“一村一品”。

在推动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工程中,合理配置“人、钱、地”等资源要素,加快培育现代“新农人”,加大财政“三农”投入力度,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实施办法,推进农村土地集中流转,进一步推进余杭乡村全面振兴。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条款延续。夯实“米袋子”“菜篮子”基础、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鼓励抱团发展、减轻村集体负担、推进未来乡村建设、促进农民增收等大部分条款,因实施效果较好得到延续。

二是条款修改。如,针对村集体的补助,增加“在上年度经营性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的限制条件;增加对清廉村居的奖补;“数字”修改为“数智”,“农机服务中心”修改为“农事服务中心”,表述更为精准。

三是条款删除。如,因经过三年行动,村级留用地“安置清零”和全区农村住房困难农户提升已基本完成任务,故删除上述内容;因实施三年尚未有主体报送,效益不佳,故删除农业园区存量用地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内容。

七、创新举措

一是全力打造“经济千万”工程。村经营性收入相对薄弱村标准提高至年250万元,力争用5-8年时间让所有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000万元。

二是探索提升区域承载能力。提升西部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产业、人文环境、综合治理及数智赋能“六个现代化”建设,引导优质资源向中心城镇拓展延伸,增强对乡村的辐射带动能力。

三是实施数智农业一号工程。充分利用余杭数字经济高地优势,打造一批在全国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数智农谷”“数智渔仓”“数智牧场”等农业品牌。对新建数智农业项目,最高补助2000万元。

四是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打造乡村未来产业集群5个,每个安排不超过3000万元财政补助;分类打造一批乡村特色村,每年评比不超过10个,最高奖励100万元。

五是全域建设和美乡村。全面完成10条未来乡村示范带创建,每条带给予不少于6000万元项目补助;实施和美乡村扩面提升行动,到2026年实现全覆盖。

六是加强现代“新农人”培育。专项制定“三农”人才政策,实施“引、育、留、用”结合的人才战略,积极培育乡村工匠、农创客、职业经理人等人才,每年用于乡村人才经费不少于2500万元。

八、关键词解释

一是“经济千万”: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到1000万元。

二是“1066”行动:建成未来乡村示范带10条、未来乡村示范村60个、数字乡村样板镇村60个。

九、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国家、省、市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遵照执行。

十、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朱俊

联系方式:0571-895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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