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高质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急需出台区级《华体网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工作部署,改善余杭区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处理、利用”体系,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产业化、高值化利用,加快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以更有力的举措、更明确的目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改善余杭区农业生态环境,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处理、利用”体系。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华体网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和《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 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余政发〔2024〕180号)等政策文件。
三、适用对象
余杭区涉农镇街
四、主要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实现涉农镇(街道)农作物秸秆收储体系全覆盖,建立市场化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高效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科学还田水平,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促进“秸秆+”高值利用;依法推进秸秆露天禁烧,完善露天禁烧常态化执法和巡查机制,加强“技防+人防”,建立秸秆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实现露天焚烧问题快速高效闭环处置,有效遏制露天焚烧行为等3个大项10个小项的建设任务,完善组织领导、要素保障、考核奖惩、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到2024年底,全区实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7%以上,其中秸秆离田利用率32%以上。到2027年底,培育利用秸秆量1000吨以上的主体8个以上,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7%以上,其中离田利用率达到45%。秸秆露天禁烧监控覆盖面持续提升,构建秸秆露天禁烧“1530”(1分钟发现、5分钟响应、30分钟扑灭)高效闭环处置机制。
五、实施时间
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0月9日起施行。
六、注意事项
《实施意见》是对全区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部署,对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管控责任体系、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农作物秸秆科学还田、高效离田水平提升等提出总体要求。
七、关键词解释
农作物秸秆:农作物秸秆是生物质能资源的主要来源之一,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收获了小麦、玉米、稻谷等农作物以后,残留的不能食用的茎、叶等副产品。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要通过“五化”利用,指秸秆肥料化、秸秆饲料化、秸秆原料化、秸秆燃料化、秸秆基料化等方式对农作物秸秆进行综合处理,规范秸秆收储操作、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和离田利用。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何峰
联系电话:0571-89517467